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形势对学校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把依法治理作为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2021年启动《华东政法大学章程》新一轮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涵盖党的建设、综合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工作、资源保障等各个方面,明晰各类办事程序、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着力构建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拟发布《华东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意见》,调整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并完善委员会职责,成立华东政法大学法治办公室。《教育部简报》(〔2021〕第61期)以《华东政法大学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题介绍了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举措与成效。学校坚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依法依规推进党政工作的过程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把自上而下的公开模式和自下而上的多元需求结合起来,把线上公开平台和线下沟通渠道结合起来,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上游和下游延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校作为教育部、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不断加快学校形成高水平治理体系,继续实施“一专多特”的法律顾问制度,助力学校治理法治化及现代化要求。


深化综合教育改革总体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五育”融合发展。完善教师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深入贯彻破“四唯”要求;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进一步落实落细分类评价、实质评价,突出教育教学评价,探索建立符合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和队伍实际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推行科研评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落实成果导向、质量导向,完善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同行评价为重点的学术评价机制,推动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提升科研影响力。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形成系统完整、层次分明的学术管理体系。校级层面,坚持以《华东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核心,《华东政法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组织规程》《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华东政法大学教学委员会组织规程》《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为支撑的学术委员会制度校内规章体系;院级层面,2021年法律学院通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详细规定了学院学术委员会机构组成、任职条件、具体职责、议事规则、工作纪律等内容。此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融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进程,推动一流政法大学建设,学校2022年决定成立华东政法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


学校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开展管理重心下移调研和专题座谈会,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启动编制适应学校新时期发展需求的学院、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有关办法,制定《华东政法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华东政法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修订《华东政法学院校务委员会章程》,每学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办学规模、学科门类设置的调整和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进一步扩大决策民主、争取办学资源、加强社会合作,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学校积极推动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每年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年度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将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代表审议,完善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强化了教代会全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


2021-2023年间,校工会共召开三次全校教代会暨工代会,其中2021年度会议内容涉及工会委员会换届。大会顺利选举产生了我校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以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等“三委会”成员,为我校“双代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每次会议均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当年度《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每年校工会均协同党委组织部共同开展教职工代表等对校领导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及时报送校党委。

学校落实教代表巡视制度。工会领导干部在教职工、教代表意见收集座谈会上倾听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问题,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继续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校领导工作,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学校学生会、研究生始终坚持从严治会,巩固改革成果。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持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指导校院学生会组织开展自查,百分百完成全国学联对学生组织的深化改革评估,将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与时俱进修订《华东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指导学生会组织按期完成全员培训与述职评议。推报研究生会执行主席潘敦峡入选市学联2022-2023年度驻会执行主席。

强化思想引领,成立功能型团支部。成立校级学生会组织功能型团支部2个,成立院级学生会组织功能型团支部21个,以主题团日活动为载体,增强学生会与研究生会成员思想政治教育。持续优化学代表常任制,搭建权益保障平台。修订《学代表常任制工作办法》,强化组织推荐、加强履职培训。依托学代表平台,精准把握学生的各项需求,通过每月代表团会议生成提案,以召开各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推进问题解决。2021年至今,累计与职能部门合作开展座谈会30场,收集提案213份,各职能部门回复率100%。4份提案被上海市学联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收录,1份提案获评“优秀提案”并被公开报道。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向团市委推荐的18个作品均获优秀。

用好线上平台,开拓学生权益维护渠道。出台《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开拓学生权益维护渠道,2021年至今,“校长信箱”小程序共收到有效信件988封,携手各部门对信件进行处理,有效处理率100%,最大限度地为学生解难题、办实事。优化“青年之声”线上服务平台,坚持反映青年呼声、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截至2023年7月,青年之声线上平台关注量7147人,累计访问量近2万人次。案例成果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成果征集活动一等奖。

40-1.(公办高校):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重视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教育部、上海市的招生政策与规定,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发布透明度,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全部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2021-2023年期间,制定了《华东政法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华政办〔2021〕29号),修订了《华东政法大学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华政办〔2021〕28号),从制度上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学校收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和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为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促进非学历教育健康、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成立了非学历教育领导小组,继续贯彻《华东政法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明确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归口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各类非学历办班行为。

强化预决算管理和内部控制。2021-2023年期间,继续执行《华东政法大学预决算管理办法》(华政办〔2020〕252号); 新制定了2项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了1项经费管理办法和3项支出管理办法,目前有效的财经管理制度19项,涵盖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四个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

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不断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已制定《华东政法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华东政法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等16项审计业务相关制度,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2021年-2023年,我校每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十余项,基建、修缮项目审计近百项,并根据当年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后续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年报审计、专项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在提升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上不断下功夫,规范审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实效。

依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实施办法》,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财务、资产等部门的沟通,逐步健全“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密切配合,审后结果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联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率。


支撑材料:

“学代表常任制”工作办法.pdf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docx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doc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docx

后勤管理处联合审计处实地调研长宁校区河西绿化景观改造升级工程项目.pdf

我校召开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pdf

我校召开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会议.pdf

我校召开202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pdf

我校召开202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pdf

我校召开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pdf

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公示.pdf

关于对陈赛金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pdf

关于对虞浔等13位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pdf

关于对赵庆寺等11位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pdf

3.审计处规章制度汇编(2021.6月版)2021-2023年度继续执行.pdf

内部治理(财务部分)支撑材料:财务管理制度汇编(2022.10).docx

华东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V2).docx

华东政法大学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我校举行2021年度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座谈会.pdf

华东政法大学教学委员会组织规程.doc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doc

华东政法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组织规程.doc

华东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docx

“学代表常任制”工作办法.pdf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doc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华政委办〔2019〕131号,2019年12月20日印发).pdf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doc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pdf

华东政法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华政办〔2020〕106号)2021-2023年度继续执行.docx

华东政法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华政办〔2021〕29号).docx

华东政法大学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华政办〔2021〕28号).docx

华东政法大学预决算管理办法(华政办〔2020〕252号).docx